忆戎's profile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PhotosBlogListsMore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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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ch 18

    又一谍战片

    最近又一度迷恋个叫《重庆谍战》的谍战片。不同于先前看的《暗算》、《功勋》。《重庆谍战》以重庆黑室,这个在国共合作的大背景下建立起来的技术机构为着眼点,为我们拉开了一个布满无数英雄血泪的篇章。这里的英雄有勇更有谋,搜寻日军波段、截获情报、破译电文是他们的天职。

    间谍、反间谍、双重间谍。计中计,谍中谍,生死难料一段历史余烬中可歌可泣的悲壮往事。

    重庆是当时中国的心脏地带,日军的一次又一次空袭、轰炸使这颗心脏血肉模糊。响彻的防空警报刺耳地摧残着中国人的每一根神经。防空洞内是让人窒息的空气,防空洞外是重庆人民的残肢躯体。

    情报战线上激烈的谍战暂且不提。我时常想,当时的反间谍通常和上级保持单线联系,一旦这个上级遭到不测,这位我们的反间谍同志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而汉奸走狗的帽子他算是戴上了。

    再谈谈给我留下最深印象的一段情节吧。李克江死里逃生归来,突然现身,在巨大的精神刺激下,秦骜向李克江承认了自己曾是日军安插在黑室内部的间谍,并表明弃暗投明的决心。李克江相信了秦骜,为了让秦骜能够摆脱怀疑,日后成为反间谍可以对国家做更多有益的事情。李克江替秦骜顶下了内奸的骂名,并心甘情愿地被秦骜亲手杀死。作为“汉奸”,李克江死了!

    是什么力量让一个人可以不但抛弃生命,甚至抛弃名声、尊严、清白、气节,冒着将遗臭万年、被千人唾骂、万夫所指的风险慷慨赴死?

    在沙场上浴血奋战的固然是轻生重义的英豪。在没有硝烟的情报战线呢?

    弃生命易,舍气节难!李克江的行为告诉我,为了救国救民,为了信念,为了胜利,形式上的遗臭万年又有何妨!

    神州处处,都有英雄的斑斑血泪,无尽英魂。

    February 25

    中华五千

      《中华五千》,中华服饰与舞风的美妙嫁接!

      《中华五千》,中国当代歌舞顶尖之作!

      《中华五千》,唐、宋、元、明、清---雅、俗、豪、俏、娇;集万千风情于一身!  

      一部《中华五千》,就是一曲中华“衣冠长廊”;

      一部《中华五千》,就是历朝历代的服饰“物流”巨龙;

      一部《中华五千》,就是万千佳丽不散的华服宴席;

      一部《中华五千》,就是那绵绵不绝的长吟短唱。

    ●第一幕,是如日中天的唐朝。

      煌煌大唐,其服饰千姿百态,落在一个“雅”字和一个“媚”字上;

      贵妃华冠,千娇百媚,回眸一笑,六宫粉黛无颜色;

      百千嫔妃,楚楚生情,众星拱月,追风逐颜夜来香。

      唐人衣冠,既有神女飞天的风韵,又有仕女踏青的妩媚,风流开放,自成一体;

      唐女服饰,收放自如,飘逸丰盈,衣冠世界日月长。

      

      ●第二幕,是市井民俗的宋朝。

      朗朗大宋,其服饰主要潮流,落在一个“俗”字上。

      民风民情,民俗民景,长桥举灯,街巷杂耍,活脱脱一幅“百家姓”;

      于是,小贩、村姑、玩童、市民,九流三教,五花八门,各种服饰,市井杂陈;

      或长衫,或短襟,自由自在,平民衣冠,虽难见宫廷脂粉气,却有着民间盎然的天趣。

      一句话∶市井人,市井衣。

      

      ●第三幕,是发扬武威的元朝。

      威威大元,其服饰主流,恰恰落在一个“威”字上。

      狩猎者,自有猎装;

      射骑者,当有射服;

      游牧女,珍爱毡房里的牧衣;

      出征者,手抚耀眼的凯甲!

      元人的服饰,离不开征战的主题;

      硝烟,掠过战士的衣襟。  

      ●第四幕,是歌舞升平的明朝。

      宏宏大明,其服饰主流,落在一个“俏”字上。

      戏是做在“生、旦、净、未、丑”身上。

      柔媚的“水袖”,甩出一派似水柔情,这是台上的迷人衣冠;

      梨园的戏服,是现实的描摹,也是生活的夸张;

      俏,是当时的衣饰主流,

      俏也不争春,

      只把春来报。   

      ●第五幕,是集中华礼仪之华彩的清朝。

      泱泱大清,其服饰主流,落在一个“娇”字上。

      君不见,后宫佳人,轻移莲步,千娇百媚,头饰衣饰一重重;

      君不见,嫔妃列队,额手相联,一步一风流,一步三回头;

      还有百官朝贺,一幅幅礼仪演绎图,

      衣冠带品,衣冠附级,

      朝上朝下奔走忙------

     

      一曲《中华五千》,道尽中华衣冠风流

      一幕《中华五千》,说尽历朝深情款款……

    演出只有短短一个小时,感觉目不暇接。在或绚丽或优雅的视觉冲击下,你甚至不知道该看舞台上的哪一个演员、哪一套服饰、哪一片布景。

    特别喜欢唐朝这一章,那种富丽堂皇的感觉就是两个字——震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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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ptember 23

    暗算

    他们没有名字,只有代号。他们没有声音,只有行动。他们没有传记只有传说。

    701-------一个鲜为人知的单位,一条看不见的战线,一群特别的人。正是这样一群无畏的人,从事着世上最残酷的职业,生与死总是他们每日每夜,每时每刻都要面临的课题。

     

    钱之江,一个革命的地下工作者,表面的身份是国民党的密电总破译师。当情报无法送出来的情况下,他毅然用自己的身体,不,是尸体带出了情报,挽救了沪杭等地的共产党地下组织。他的名字记录于南京国民党政府的烈士名单上!直到2005年他的身份才得以确认,被人们祭奠于龙华烈士陵园。(呵呵,明年去龙华一定得去看看钱之江。)

     

    这是一群无私的人,他们罕见迷人的才华本可以使他们成为名利场上的宠儿,但为了革命他们不得不愿离名利,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这是一群神秘的人,他们来无影去无踪,无孔不入无处不在。

     

    这更是一群崇高的人,他们甘愿把自己做过的一切和知道的一切都带进坟墓,但是共和国知道,坟墓的主人是如何在瞬间改写历史,如何用他们的智慧和信念缔造共和国的大厦。

     

    (哈哈,要谢谢电视剧大王阿花同学给我推荐了这么好的一个片子!) 

    August 20

    牛!

    就在四月,当简凡学长说到------整体的牛市行情近年来不会变,40005000点指日可待时,整个礼堂几乎全场哄笑。大家都觉得遥不可及。

    四个月后的今天,5000的股指竟指日可待。

    大叹:世界真奇妙,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时间能检验一切,我们唯有拭目以待! 

    August 13

    《狼毒花》

          最近正迷恋一个叫《狼毒花》的片子。觉得有《亮剑》的影子!一直想写一篇观后感却迟迟没有动笔,今天偶然在网上搜到了这样一篇日志,写得真好。把我想到的和没想到的一并阐述了。转载来与君分享!
     
     
         剧中主人公常发,武艺高强,狂放不羁,在千军万马中如入无人之境,连日本鬼子都怕他,管他叫“狼毒花”。狼毒花是生长在沙漠边缘的一种草药,毒性极强,但药性也大,对于重病的人来说,它就是生的希望。“据说,它是草原蜕变成沙漠的最后一道风景线,有人说它比狼还毒,给人带来的是恐惧和死亡的威胁。”

         但是,人们都知道,“从沙漠里走来的人,看到它,便看到了希望,知道它的后面就是生命和胜利。”

         “也只有它能够在最恶劣的环境下顽强生存,并奇迹般地开花结果……”

        常发,就是这样的一个英雄,一个乱世的英雄。

        有观众反映:于荣光扮演的常发太假,就算是他本领高强,又怎能以一当千呢?好像整个故事里的人都要靠他一人才能救得下来,这也太离谱了吧?我觉得这不能太较真,毕竟是虚构的故事情节嘛。要我来看,人物设计得挺好,情节也设计得不错,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关键是给你一种血脉贲张的感觉。当常发为了不让自己的女人落在日本鬼子手里,亲手杀死了梅子,再赤膊与敌人血战的时候,你就没感到自己的热血在沸腾吗?这和你听说书的讲到赵子龙在长坂坡七进七出的感受又有何不同呢?

         这就是英雄给你的感觉。

         项羽在垓下一战,输了天下,却赢得了身后的英名,为何?这就是英雄情结在作怪。项羽在四面楚歌的情况下,不去想怎样突围,而是想他的乌骓马和他的虞姬该何去何从。当他仅剩二十八骑的时候,说出的却是“诸位可愿随我快战”壮语,令人荡气回肠,我们可以留意一下,此类英雄在各国的正史野史均多记载。他们豪气干云,却又儿女情长,他们视敌人如蝼蚁,却能在石榴裙下一醉不醒。他们没有太多传统道德的束缚,可以随心所欲,按照自己对于世间的认识去做自己认定的事情,活得潇洒,做得痛快,这对于普通人来说,的确是只能在梦中想象的事情,教人如何能不羡慕!

         常发好酒,他不爱喝水,只喝酒。他睡女人,梅子对他的爱就是他睡出来的。哪个八路军敢像他这样?可他讲义气,敢担当,是个堂堂的男子汉,也难怪会有那么多女人喜欢他,中国传统故事里这样完全散发着雄性气息的男人太少见了。“不讲主义讲义气,乱世用人乱着来!你要让他死,出去以后别吱声。你要他活,出去就吆喝一嗓子,以后,他准是跟定你上刀山,下火海的铁杆战士!”剧中的孟司令一句话就概括了常发的个性,倒是暗合了中国人对于英雄的那种传统认识。

        可常发又不完全像个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英雄,传统的英雄总是被赋予济世安邦的责任的,常发没有这样的想法。更多的情况下,他更像令狐冲,令狐冲算是大侠,一生的愿望就是笑傲江湖。他和郭靖那样的侠者不一样,郭靖是侠之大者,是那种把国家和民族大义一肩挑的人,在令狐冲看来,这样活得太累。他只是按着自己的性子,做自己愿意做的事情,说是快意江湖更贴切一些。常发若是在武侠剧里面,抛却了政治戒律,抛却了民族主义的话,会更是我们所憧憬的那种男人,可惜,八路军的身份束缚了他更多个性的张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真是一种遗憾。

        时代需要英雄,自古同之。民间的英雄与教科书上的英雄不一样,他们更接近于生活,他们更自然,就应该在我们中间,抽着烟,喝着酒,拉着家常,说着粗话,看似平常,可眨眼间又飞檐走壁,行侠仗义去了。在政府的光亮照耀不到民间的时候,他们就是老百姓的正义和希望。这些英雄们有血有肉,老百姓们讲起来的时候,那鲜活的形象立刻就会出现在人们眼前。相比之下,教科书上被整理过后的英雄们,就显得雷同而单调了,他们只能用来说教,却难得成为你做梦时向往的偶像。

        先是《亮剑》中的李云龙,以他那带着匪气的另类八路形象征服了广大的读者与观众,再到《狼毒花》中笑傲江湖的常发,都让我们看到了时代对于英雄的重新界定。而这个界定是带着些复古主义的,对古典英雄身上快意恩仇的个性,时代予以了默许,这不是倒退,倒更像是某种信仰的体现。现当代由于历史发展和政治原因,使得人们对于英雄总是概念化的,而概念则是对于英雄形象最大的抹杀,更是对于精神信仰的一种否定。李云龙和常发这种古典英雄在革命影视题材中的出现,正是这个民族精神在历史发展大潮中的一次全面释放。

     

     
    July 22

    “清穿”

    得同学大力推荐,最近一连看了三部“清穿”作品。《步步惊心》、《梦回大清》、《怡殇》。我向来不喜欢言情小说,是这三部小说的时代背景吸引了我。

    同样是康熙末年雍正初年九龙夺嫡的故事。三部作品有着各自不同的切入点,其中首推《步步惊心》,两大原因,一者文笔,二者大气,就是有一点让我觉得不好------几乎所有阿哥都喜欢女主角实在让人匪夷所思,不知道言情小说是不是常有这种情况。

    呵呵……(忽然想到了杨过!) 

    June 01

    英雄杨子荣

    昨天看了本叫《英雄杨子荣杨子荣生前死后》的书,对于英雄只身闯龙潭劝降土匪,作为侦查排长智勇双全屡立战功着实佩服。

     

    唯一有那么点遗憾,就是活捉座山雕的那段没我想象当中的那么精彩。呵呵,大概是期望太大了才会有些失望吧。

     

    还有一些问题真不明白,为什么进了部队杨子荣要用字而非真名扬宗贵呢?为什么他三四年都不给家里捎个信呢?这也间接造成了家乡人误会他投了敌,母亲日日挂念、妻子思念成疾。当《林海雪原》的段子传遍大江南北,年迈的母亲临死前说道:“电匣子里说的杨子荣咋这么像我家宗贵呢。”直到七十年代,英雄的身份才被确定。不解不解……

    May 13

    笑话(操盘手,股评家,散户)

        饭馆老板贴出招聘启事,有三个人前来应聘...老板问头一位:"你有什么特长?""我做过操盘手。""手艺怎么样?""也没什么,只不过能把股价从5 元炒到50元而已。""太好了,我这里正需要一个大厨,就是你了”。
       第二个人递上了履历表,老板翻了翻,说道:"噢,是股评家呀。这样吧,你的工作就是每天站在门口,见人就给我往里拉,这点事对你来说不难吧?"
       转头问第三个人:"你是干什么的?"那人羞得满脸通红,不敢吱声。第二个人急忙说道:"他是我带来的,散户出身,洗碗扫地什么的随便安排个活就行。"老板有些为难:" 我这里很高级的,要散户作什么?"正说着,忽听大堂里传来一片吵嚷声。老板急忙叫过一个服务员,问她出了什么事。服务员回道:"采购员今天忘了买肉,客人点的菜半天送不上去,正在发脾气呢”。老板顿时慌了神,这时,身旁的散户猛地拔出一把尖刀,捋起裤腿,"噌"地一刀割下一大块肉,血淋淋地丢给服务员:"先拿去应急。"转身对老板说道:"老子别的本事没有,割肉是经常干的,不信你问问他们二位?”
    April 20

    [转载]《昆仑奴》是冒牌货!!!

    金庸传真给文汇报记者的亲笔声明

    17日下午2点半,记者接到金庸先生秘书吴小姐的电话。吴小姐转达了金庸先生的话:日前在《博客中国》“金庸专栏博客”上连载的《昆仑奴》及以“金庸”名义发表的其他博客文章都是冒用金庸先生的名义写的。金庸先生为此发表了声明,并授权文汇报发表。
       
        据本报记者了解,今年4月1日,《博客中国》收到了一份邮件,邮件称:“已经用查老师(即金庸,本名查良镛)的英文名在贵网站和sina各申请了一个网页,当然老师没有时间亲自管理,由我来代管理,“并称”对上传的文字我们是负责任的”。邮件还留了手机号码。
       
        其后,在《博客中国》的“金庸”博客专栏突然在一天之内把“金庸新作”中篇武侠小说《昆仑奴》分五次“连载”完毕。“金庸”还专门在《博客中国》发表了《写在<昆仑奴>正文之前》。此文称“武侠小说不会太有发展”,“武侠‘新派’后起之秀有‘古龙化’的倾向,这正是今天武侠小说面临的创作危机。它已失去了中国武侠古典之美,与历史文化感情一刀两断!除非它'返朴归真',从传统中再出发;否则‘异化’之武侠小说如梦幻泡影,势必与时俱没!”文章还称:其实我本不再想写的,有时候觉得无聊,只草草写了个故事,自己都觉得不好,而且以前用惯了章回体,现在写中篇很不适应。这篇经了多人修改,恐怕早已不算是我的作品……
       
        4月11日,《博客中国》又发表另一篇“金庸新作”《新越女剑》(未完)。《新越女剑》的后记称:“我的最后一部小说《越女剑》作于1970年1月,是在写作《鹿鼎记》过程中写的。我看依旧算不得一部小说,倒还是像叙述文,不过也有了些情节了。”
       
        在“金庸”博客专栏上,还有数篇散文类的作品。
       
        《博客中国》“金庸专栏博客”发布“独家连载金庸新作《昆仑奴》”后,短短一天时间的点击总数就超过了数万,至昨日已经超过了30万。此事引起了媒体及各方的关注。有的人质疑《昆仑奴》的真实性,认为“从该文的行文、结构、语法来看,肯定是假的”;也有人认为“只要是金老写的,我们就支持”。
       
        4月11日,《博客中国》网站负责人通过金庸先生在浙江大学担任人文学院院长时招收的博士弟子卢敦基先生找到了本报记者,希望从我处证实《昆仑奴》作品的真伪。记者告诉对方:据我所知,金庸先生在1972年完成《鹿鼎记》后,就基本“封笔”,不再写小说,因此在《博客中国》上连载的《昆仑奴》有可能是假的。
       
        记者随即与香港金庸办公室的吴小姐通了电话,请她向金庸先生通报《博客中国》上连载“金庸新作”《昆仑奴》的情况。吴小姐表示,她不知道查先生有新的小说完成,基本可以判断《昆仑奴》不是查先生写的。她表示会马上将此事报告查先生。
       
        随后,本报记者  还接到了《南方都市报》等媒体记者打来的电话,希望证实《昆仑奴》是否就是金庸的新作。
       
        17日,金庸先生在给本报记者  发来传真的同时,也给新浪网发了这份声明。《博客中国》在发表金庸声明的同时也发表了该网站的声明。声明称:金庸伪作并非第一次也绝非最后一次出现在图书或网络中,博客网对于金庸先生的为文载道精神表示钦佩,对先生重视此种行为并公开声明表示大力支持。博客网不会容忍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会不遗余力地加强监管和引导,促进网络文明和和谐社会。
       
        记者完稿时再次打开《博客中国》网站“金庸”博客专栏,发现下午还挂在“我的文章”专栏上的《昆仑奴》、《新越女剑》等“金庸作品”已经全部撤下。   
           
    金庸授权文汇报发表《声明》    
        《声明》  金庸    
        兹郑重声明:    
        本人不会使用电脑,向来不曾在网站与人交通。目前正在学习电脑中,大概一两年内不会在网站上与人通讯。《新浪网》上的博客站,是别人冒名替我写的。这个人(或者是几个人)决不是我的学生。我真正的学生一个是刘再复的小姐刘莲,另外三个是浙江大学的博士生卢敦基、王剑、石国瑞。我已向浙大辞职,但他们是我的学生。我相信这四位决不会在不得我同意和授权之下盗用我的笔名写“博客”。《博客网》上发表的文字我这次是第一次见到。什么“昆仑奴”、“玄武门之变”等等都不是我写的。我的学问和文字虽不好,却还不至于差到这样。如果他们有意见,尽可用自己名义发表。这样的文字水准,我决不会收他们做学生,而这样的人品,我更加要避而远之。多谢“新浪网”和“读书频道”编辑(核查此事)。我还要声明:我已委托内地的律师,对盗用我笔名,自称是我学生的人进行法律诉讼。
       
        2007年4月17日

    April 15

    涨声响起来

    前几周学长简凡讲座时推荐“驰虹锌锗”,大家都没在意。如今在几个涨停板后已经七十几块了。于是这次的讲座大家听得就格外认真了。

     

    他提到一个“三一重工”、一个“邯郸钢铁”,看着都已经五十多块的“三一重工”大家望而却步,都觉得它没有上涨空间了。现在要进去就是给自己脖子上下套。第二天的上午那个简单利索的涨停板给了我们每人一个响亮的耳光。

     

    可怜我向大家大力举荐的600001邯钢居然从那天起在七块二毛一直没涨过,上周五还一度掉到七块以下。唉,这也难怪,周五大盘都在掉。期待下周啊,邯钢,邯钢,别让我们失望啦!涨声响起来!!!

    March 30

    浪奔……浪流……

    看完《新上海滩》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最让我感动的并非文强与程程的爱情悲剧,而是阿力与文强的兄弟情。

    以前一直以为阿力是个没有大脑的莽汉,但从这一版来看,非也……

    在那个适者生存的年代里,在那个持强便可以凌弱的上海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阿力才是真正的聪明人。记得又一次,文强叫他在按扳机前要动脑子,不到万不得已不可以杀人。阿力一副委屈的可爱样子说道:“全上海只有强哥和我妈认为我是傻子。”

     

    阿力一点都不傻——

    当他第一次与冯程程相遇他便喜欢上了这个气质高雅的大家闺秀,但他明白:粗陋的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位上海滩大亨之女。他将这种情感深深地埋藏在心底从不敢有任何表露。当他知道程程与强哥两情相悦时他更是为二人化解误会,重修于好,百般撮合。他的种种做法都是无私的。我深信他对自己所做的一切不会有任何怨言。仅仅是为了这两个自己最关心的朋友幸福而幸福着,看着深爱的人快乐而快乐着。毕竟他俩才是天生一对,才是金童玉女,何况朋友妻不可妻呢。(最后程程和文强不可能了之后则另当别论)

    阿力还是个孝子,为了他妈,他可以拿着手枪顶着祥叔的脑袋,拼了命也要保他妈的周全。

    阿力也有理想,当他还是一个卖梨小贩的时候便想着有朝一日能成为冯敬尧一般的人物。他也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不是空想。他积极入世的态度比他饱学的许文强强得多了,因为他清楚要想在上海滩站稳脚跟不投入帮派是不行的。于是他几乎事事都听从冯敬尧的安排在加上有一定的身手因此才在冯敬尧放弃了许文强之后成为理想的接班人。

    有必要指出的是,阿力虽然杀过很多人,但那纯粹是江湖仇杀。他也在冯敬尧的指使下帮日本人走私过枪支,可没读过书的他并不明白什么民族大义,在他看来这只是一笔冯先生的生意。但他锄强扶弱的本性从来没有改过,从他惩治“水霸”一事便显而易见了,毕竟他也穷过,也苦过,也受过欺凌。

     

    这一版的丁力还处处透着可爱,在他中弹被推入手术室之时程程哭着喊,要是他能活着就嫁给他。阿力忽然仰起半个身子,“说话要算数!”

    在与程程结婚的前夜,阿力心里清楚:程程爱的是文强,但他不介意,能逗程程一笑他已经感到十分幸福了,用他的话来说——我每天逗你笑一下,你每天就多喜欢我一点,说不定哪一天你就会爱上我的。说完,这个强悍的大男人居然哭出声来。

     

    再聊聊许文强,人如其名,这是一个文武双全的奇男子。北平学生运动的失败让他看清了不是单靠一腔热血就能救国救民的。可他的性格依旧,棱角犹存,来到了上海滩,他不愿加入任何商会、帮派、组织。(包括他和冯敬尧闹翻后他也不愿意加入精武门。)

    可以说,他从心底里压根就看不起冯敬尧,如若不是为了阿力,文强决不会进入冯氏商会,或许早在广州过着平淡舒心的日子了。这里就说到了我最喜欢的一段情节:当文强意识到弱肉强食的上海滩并不适合自己,几经挣扎最终决定放弃与程程的爱情离开上海时。火车站上有人来报,说阿力去打丽都了。镜头切换,阿力在丽都中伏,在枪林弹雨中快撑不下去了。忽然伴随着机关枪的扫射,文强破门而入,形势直转而上。进入内室,二人合力杀了“胖子高手”后已经是遍体鳞伤、精疲力竭。各自靠着门背后的两侧墙而坐,十分默契地分别拿出烟和火,打火机从文强手中抛到阿力手中又重新抛了回来。大门内的BOSS看着凭空飞来飞去的打火机害怕得不住地扫射。两人各自点燃一支烟,不紧不慢,喘了口气后一齐跃入房间,刹那间把那BOSS撕个粉碎。

    日本人的军火事件之后,冯敬尧要求阿力取文强性命。阿力在矛盾中一次又一次地放过了他的强哥,以及文强为了阿力能给冯敬尧一个交待断然斩下自己的手指等等,都是让我感动之处。就是这样一段不是亲兄弟却胜似亲兄弟的情义让这个“浪奔……浪流……”的故事有血有肉、感人至深。

     

    最后对不少观众朋友的两大疑问发表一下个人观点。

    其一:程程那么爱文强为什么会答应嫁给阿力?

    如果你把这个故事堪称现实,这个问题就不难想通了。程程知道自己的丈夫就是未来冯氏的继承人,首先为了她父亲的选择,她自然会这么做。其次,她明白自己与文强之间已经被血海深仇遥遥相隔,既然不可能了,那与自己心爱之人的好兄弟结婚便可以时时看到爱人的影子,何乐而不为呢!更何况阿力对自己一直都这么好。《上海滩》并不是要为我们塑造一个完美爱情的模版。从现实性的角度来看,相信如果你是程程你也会做出这样的选择。

    其二:为什么让文强死在阿力的手上?

    起初我也万分不能接受这个“事实”,但细细想来,产生了这么个问题——如果你是许文强,如果一定要死,你愿意死在谁的手上?(貌似这种将心比心的手法是我最喜欢的思考问题的方式)

    A冯敬尧   B日本人  C丁力

    要是让一个大英雄死在自己敌人的枪下算不算是死不瞑目呢?如果是我一定选C,死在自己好兄弟的手上可以算是死得其所了。

     

    文强不像阿力,他是一个有原则、有信仰、有立场的读书人。

    既然有原则,它喜欢我行我素,不愿受制于人。

    既然有信仰,他讨厌江湖恩怨、血腥仇杀,除非不得已而为之。

    既然有立场,他会以阿力永远都想不明白的道理,烧毁日本人的军火,破坏冯敬尧的计划。

    虽然许文强最后一定要死,或者说许文强这样的性格注定他一定会死,但只有这样性格的人才应该是我们钦佩的主流,才会作为男主角。他的爱恨情仇将永远在我心中上演“浪奔……浪流……”的故事。

    March 11

    李恪

    看《贞观长歌》主要是因为喜欢李恪的缘故。虽然早知道这个人物注定是怎样一个悲惨的命运,但还是用了三天通宵达旦地看完了这部长达82集的连续剧。

    喜欢李恪的性格,

    然鲁莽与浮躁是他致命的缺点,

    但豪气冲天、永不服输。

     

    喜欢李恪的爱情观,

    虽然未能和阿史娜云公主成就百年,

    但一心一意、矢志不渝。

     

    喜欢李恪特殊的血脉,

    虽然有着前隋的血统是他夺嫡途中最大的绊脚石,

    但更现尊崇,与众不同。

      

    呵呵……不知道编剧把李恪塑造成这般人物会不会太过喧宾夺主。至少在我身上是产生了了这么个作用。

     

    <以下为转载>

    李恪,唐太宗第三子,母乃隋炀帝之女。

    郁林王恪,始王长沙,俄进封汉。贞观二年徙蜀,与越、燕二王同封。不之国, 久乃为齐州都督。帝谓左曰:’吾于恪岂不欲常见之?但令早有定分,使外作籓 屏,吾百岁后,庶兄弟无危亡忧。”十年,改王吴,与魏、齐、蜀、蒋、越、纪六 王同徙封。授安州都督。帝赐书曰:“汝惟茂亲,勉思所以籓王室,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外之为君臣,内之为父子,今当去膝下,不遗汝珍,而遗汝以言,其念之 哉!”坐与乳媪子博塞,罢都督,削封户三百。高宗即位,拜司空、梁州都督。恪 善骑射,有文武才。其母隋炀帝女,地亲望高,中外所向。帝初以晋王为太子, 又欲立恪,长孙无忌固争,帝曰:“公岂以非己甥邪?且儿英果类我,若保护舅氏, 未可知。”无忌曰:“晋王仁厚,守文之良主,且举棋不定则败,况储位乎?”帝乃止。故无忌常恶之。永徽中,房遗爱谋反,因遂诛恪,以绝天下望。临刑呼曰: “社稷有灵,无忌且族灭!”四子,仁、玮、琨、璄并流岭表。显庆五年,追王郁 林,为立庙,以河间王孝恭孙荣为郁林县侯以嗣。神龙初,赠司空,备礼改葬。
    恪有文武才,太宗常称其肖己, 欲立为太子,但遭到了大臣长孙无忌(文德皇后的哥哥)的反对。
    长孙无忌看到外甥承乾、李泰都完了,想立另一个外甥即太宗第九子李治。后来,无忌辅立李治后 ,就借口“谋反案”杀李恪“以绝众望,海内冤之”。在李世民的儿子中,数李恪在大臣、百姓中威望最高,却死于冤狱。
    从太宗立李治为太子以后赐吴王恪书可以看出,太宗逝世之前,他都还是很有野心的,太宗书诫之曰:“吾以君临兆庶,表正万邦。汝地居茂亲,寄惟籓屏,勉思桥梓之道,善侔间、平之德。以义制事,以礼制心,三风十愆,不可不慎。如此则克固盘石,永保维城。外为君臣之忠,内有父子之孝,宜自励志,以勖日新。汝方违膝下,凄恋何已,欲遗汝珍玩,恐益骄奢。故诫此一言,以为庭训。”若吴王恪是个太过于本分的人,太宗也不必如此费尽苦心地告诫他。

    卿本人杰——李恪略传

    武德四年,东征洛阳的唐军大规模地班师回朝,唐皇李渊亲率文武百官,迎于长安城外。一时间,长安城万人空巷,百姓们扶老携幼,争睹秦王李世民傲视群雄的风采。此时的秦王,踌躇满志,伴着那曲四海传唱的《秦王破阵乐》,风光到了极致。这次的盛况,不仅将秦王战无不胜,威震四海的形象根植于人们心中,更凭借其浩大而威严的气势,迎合了所有失意者对于成功和胜利的最殷切的期盼。

    没有人能了解,李世民是多么的思念着长安,那种“洛阳一日不破,本帅一日不回”的执著,早随着洛阳城破而烟消云散了。余下的每一个时辰,他都在思念着长安,思念着秦王府,思念着他的妻妾,思念着他的幼子幼女们。

    他的次子,在他东征的时候夭折了,这引起他难以言喻的痛,也勾起他难以启齿的思念,他想,还好,他还有承乾,他还有恪,他走的时候,恪还只有几个月大,现在恪也许已经可以满地跑了,每思至此,世民都会从心里现出一个温柔的微笑。

    他对恪的特殊感情,缘于一种爱屋及乌,缘于他对杨妃的难以抑制的怜爱和倾慕,那真是个水一样的女子,温柔,高贵,美丽,贤淑,如他至爱的正妻一样,完美又理想。

    国破家亡的惨剧,使这美丽的女人伤心,憔悴,也使得李世民的怜香惜玉之情,越发得不可收拾。他珍惜这个女子,甚至发誓要给她大于她做大隋公主的幸福,还有他们的儿子,他想,既然他做了他的儿子,他就要让他拥有最大的幸福,让他绝不同于那些被杀戮的杨家子孙们。

    他喜欢恪,他真的喜欢恪,如果说以前,他几乎偏心的另眼相看是出于爱屋及乌的话,那么随着恪一天天的长大,那种喜欢便逐渐缘于了恪本身,而他的宠爱,也逐渐发自了内心深处。

    当秦王集团和太子集团的斗争发展到白热化时,他开始受到排挤,亲情上的排挤,政治上的排挤,前进的方向也变得模糊。他的心智在成熟,他的自由与快乐,也在一点一点从指缝中溜走。于是,他喜欢把恪轻轻的放在膝上,给他讲忍让是多么的可贵,人该如何懂得满足,这些看来无比虚伪的言语,只有他自己相信,是出于他的真心,他坚信,这是对他最好的保护。

    恪,在那样幼小的时候,便显示出了他的超凡,两朝皇室的血统使他显得高贵而沉稳,当世民自己沉溺于文学馆的书海中,无法自拔时,当世民痴迷于和十八学士的谈古论今,兴奋异常时,他没有忘记,在闲暇时把恪抱在怀里,问问他又认识了几个字,又会念了几首诗。恪的那种聪颖,每每让世民大出意料之外,却又在意料之中,那是他小时侯的样子,那样的熟悉,那样的深刻。

    大唐渐渐走到了第九个年头,暗斗逐渐提上了台面,变成了明争,在那次孤注一掷的行动之前,真真正正的犹豫过,不因为兄弟手足之情,更不是为什么天下万民苍生,只为自己,为自己的妻儿,偌大的天策府,无数的老友妇孺的生命全压在他一人肩上,这个担子太重,比统领千军万马的负担还要重,甚至于重到他不可以在失败的时候,坦然的拔剑自尽。

    失败,意味着所有和他有关的人都要为他陪葬,他的妻妾,他的儿女,他的属下,全部都要。

    酷热中爆发的玄武门大战,异常惨酷,当世民大汗淋漓的抬起头,望向玄武门三字时,他发现那汗居然全部是冷汗,当他策马再次回到天策府时,他痛哭,抱着他的妻妾痛哭,然后是他儿女们,还有恪,当他抱恪的时候,他发现这个七,八岁大的孩子眼里,竟然也有莹莹的泪光,却不掉下。他豁然理解了这泪光的深意,那时共同血液所产生的默契,他几乎呜咽着叫他的名字,然后一字一句的教诲恪,要友爱兄弟,要孝顺父母,恪一如既往的听着,以致世民的心突然犹如割裂似的疼,原来他可以给他的竟这样的少,又这样的微,他甚至隐隐地希望他也学自己一样,不择手段的去争取。但是,他又明白,他不可以让他成为第二个自己。

    贞观盛世,光耀古今,那辉煌的盛世背后,有着怎样的牺牲,包含着怎样的坚忍,只有世民心中清楚,当他将沾满亲人鲜血的手按到显德殿的龙椅上时,心中有一个声音,只他自己听得到的声音,对他说,他将失去他所有的自由。

    还好,他有恪,唯一一个他愿意将他的绝世箭术倾囊相授的儿子,唯一一个他愿意亲自抱上马背,将他的绝世骑术倾囊相授的儿子。也许,恪是唯一让他陶醉于天伦之乐的儿子,虽然他有很多的儿子,甚至他和杨妃还有另一个叫愔的儿子,但是,没有一个儿子,让他如此的从心头欣赏,从心底喜爱,这样的感情,简直好象他十八岁前,李渊对他的感情,那时侯,他的父亲也喜欢带他到旷野,教他骑马,教他射箭。偏偏这样在普通人看来很普通的感情,他却很难再次体味到。

    贞观九年,贞观十年,天昏地暗的两年,老天在丝毫不给他喘息机会的情况下,接连夺去了他的父亲和他的妻子,那种好象全世界都毁灭了的感觉,折磨着他,让他连痛哭的力量都几乎失去,他开始不明白,他殚精竭虑的牺牲,付出,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在追求什么,难道真为了证明,他不是第二个杨广,他不是第二个隋炀帝,那么他岂不是一直活在自己一手创造的压力下,自己一手制造的阴影中,啊,他活得好累。

    然而,就在他尚未摆脱死别的痛苦时,又要面对生离的惨剧。他的恪要走了,旨意是他亲自下达的,天知道,他下这道圣旨时,内心承受了怎么样的煎熬,还有那些冠冕堂皇的语句,可以传颂千古,却不是他的真心话,不是他心里所想的话。他努力过,他试图立杨妃为后,以留下他至爱的儿子,但是大臣们却以沉默对抗这个提议,于是他强忍着,忍着他的愤怒,也忍着他的眼泪,让这次立后最终只停留在了提议阶段,而没有下文。深夜,他把恪叫到寝宫,说,让我再好好看看你,我的恪儿,恪跪倒在他膝前,说,父皇,我真的舍不得离开你,我不愿你因为我的离开伤心寂寞,李世民再次忍住眼泪,不去看他,他的声音干涩,缓慢,他说,去吧,你过得好,就是我最大的安慰了,这一夜,父子两均难以成眠。

    他再一次得到恪的消息时,居然是在一张弹劾恪的奏折上,他勃然大怒,没有人知道,他是在以此掩饰他的震动,他的心痛,他不能怨恪,不忍怨恪,一个在皇宫里长大的孩子,因为向往自由而沉溺于狩猎,这有什么错,他自己因为做了皇帝,而失去了驰骋的自由,难道他忍心再去因此而处罚恪吗?他不能,也不可以,他在心中找那个罪魁祸首,他找到了,是权万纪。昔日秦王府的心腹之臣,吴王府的长史,于是,他捶着桌子说:“我派了权万纪去辅佐我儿子,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是他的失职,罪当处死!”没料到,柳范抗辩道:“房玄龄尚不能阻止陛下狩猎,何况权万纪一个小小的长史?”

    世民真的震怒了,他拂袖而去,因为他想不出为恪辩护的理由。他最终下旨,将吴王恪免官削邑,并且招来柳范嘉勉一番。这次的嘉勉,是否言不由衷,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因为他发觉,恪真的越来越像他了,无论他是否犯了过,惹了祸,都挡不住那种越来越像他的趋势,一样的倔强,一样的率性而为,一样的向往自由的驰骋,一样的文武全才,甚至于,当李恪再次回到长安时,世民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也许恪真的太像自己了,也许是他真的老了,所以在热切地寻找自己年轻时的影子。恪,成熟了,不再是那个因狩猎而扰民的不更事的王子,而成了足以以使大唐帝国倍感荣耀的年青才俊,那样的雄姿英发,那样的刚强坚毅,还有那出众的才貌。恪,不但继承了李世民的出众姿容,还继承了杨家子孙惯有的伟丽仪容,这使他成为最出众的皇子,和长安城最出众的美少年。他,以温文尔雅的性格,礼遇臣下,且不骄不躁,很快得到了群臣的普遍赞誉。

    然而,承乾和李泰行动,却让李世民痛心疾首,他一下子便失去了两个曾经深深宠爱的儿子,这种伤痛是难以平复的,尤其当他发觉,他最后的嫡子是那样让他失望的时候,那种绝望的感觉,像被蚂蚁啃嗜着一样,让他痛不欲生。这时候,他几乎是果断地决定,立恪为太子,他的果断,让长孙无忌惶恐不已,当他以连自己都说服不了的理由反对时,李世民冷笑着说,难道因为恪不是你的亲外甥,这样的语气,这样的讥讽,对长孙无忌来说,几乎是第一次从李世民口里听到。于是仇恨的种子就这样埋下了,这种仇恨,不敢针对李世民,只要转向了李恪。
    长孙无忌的坚决,勾起了李世民对长孙皇后的思念,前两个儿子的下场,让李世民觉得愧对皇后,偏偏他们最后的儿子,又是这样的不争气,半点也不像自己,事到如今,世民只能长叹一声,放弃了这个决定,放弃了最像他的儿子。

    高阳公主与辩机的事情,让李世民难堪,让李世民恼怒,他最爱的女儿,居然做出这样的事情,让大唐皇室蒙受这样的羞辱,这是不可原谅的,于是他大开杀界,腰斩了辩机,也葬送了与女儿的父女之情。他觉得,他的心已经死了。

    大臣们一个一个先他离去,甚至,他来不及悲伤完一个,另一个就已接踵而至了,终于,公元549年,贞观二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名将李靖死后没几天,终南山翠微宫内,巨星陨落了,李世民大帝与世长辞,年仅二十二岁的新皇李治即位。
    新皇登位后,授予那位能力出众的兄长吴王恪以司空之职,对于一个仁慈的帝王,和一个没有野心的属下来说,这似乎是最好的结局了。然而最好的结局,通常却不是最后的结局。

    一切都是那样的戏剧化,房家的内部斗争,本来是与恪无关的,但偏偏,恪最心爱的妹妹高阳是房家的媳妇,这足以使逐渐蜕变为野心家的长孙无忌暗暗窃笑,对这个在他看来对大唐江山威胁最大的皇子,他一直在千方百计地罗致他的罪名,终于被他找到了这个机会,而他等这个机会已经等了三年了。

    房家出了房移爱这样的子孙,实在是极大的不幸,他在长孙无忌的威逼利诱下,狠毒的将吴王恪拉了进来,从他嘴里说出来的,是长孙无忌期待已久的答案,任何都明白,没有人会为李恪辩护,也没有人会站出来证明李恪的清白,房移爱傻傻地期待着,期待因为李恪的“地亲望高,中外所向”可以免死,却不知正因为他把李恪推进了这个深渊,使得他离鬼门关又进了一步。

    这次皇室大清洗,异常的惨酷,血流成河,但最冤枉,最无辜的一个就是吴王恪,然而恪,却没有丝毫的畏惧,在他心里,何尝没有对长孙无忌的刻骨憎恨,所以他在众人心中才会成了反长孙集团的精神领袖。他冤枉,是因为他没有参加这次愚蠢的行动,以恪的才智,怎么会参与这场愚蠢的行动,他根本就毫不知情,而这样愚蠢的陷害,只有高宗李治相信了,只有那个李世民名副其实的继承人相信了,这就足够了,足够置恪于死地了,好在,天下人知道,天下人明了,甚至连长孙一党的人,都明白李恪是冤枉的。

    恪觉得可笑,他居然死在这样一个大笑话上,恪又觉得悲哀,他居然死在一个天下人都知道根本不存在的罪名上,能怪谁呢,怪天,怪地,怪父皇,还是怪那个暴君的外公,恪想不明白,他只能诅咒那个最直接的敌人——长孙无忌。他用最残忍的话语诅咒他,诅咒长孙一门灭族,他知道,人们会从他的诅咒里知道事实的真相,谴责长孙的弄权。而他自己,不会在任何人面前屈服,这是遗传自他伟大父亲的倔强,刚强,他大义凛然的痛斥长孙无忌,毫不留情的诅咒他的全家,连一旁的验尸官都听得毛骨悚然,不住发抖,他在心底呐喊,“父皇,你看见了吧,你终身信任的国舅,就是这样害死你的儿子,还有你的女儿,你最疼爱的儿子和女儿,你出于信任,把女儿嫁到房家,结果害死了高阳,你出于信任,把李治托付给国舅,结果害死了我,这是多么浅薄的信任,多么悲哀的信任。我真替你感到不值!父皇,我真该学你,学你去争取应该属于自己的东西,只要认为那应该属于自己,就去争取,但是友爱兄弟,忠君爱国,不也是你教的,有用吗,你生前是那样的害怕,怕我成为第二个曹植,现在呢,我不是比曹植还凄惨千倍?我能怨谁,怨天吗,怨天没有把我生为你的嫡子,还是怨天把我生成了你的儿子?”

    永徽四年二月初二,李恪在长安自尽,年约三十四岁,长孙无忌由此扫清了一切障碍,达到了绝天下之望的最终目的。李恪,就这样,带着一连串的疑问,结束了自己的性命,成为了大唐三百年最悲情的王子。

    卿本人杰,奈何命似流星。
    李治以其最大的勇气,最狂热的迷恋,将武曌接回了宫中,从此武曌登上了政治舞台。

    卿本人杰,奈何命似流星。
    武曌当权后,寻机如法炮制,陷害国舅长孙无忌谋反,吴王李恪死前的诅咒,一一应验!

    卿本人杰,奈何命似流星。
    流星短暂,却耀眼过其它任何的星辰......

    February 24

    <转载>金书破绽大全

    很强悍的一篇文章啊,和大家分享一下^^

    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

        这副浑然天成的对联,包括了十四部颠倒众生的武侠小说,每个看似平常的字都蕴藏着一段让亿万“金迷”刻心铭骨荡气回肠的侠义故事。

        为什么金庸能有如此魅力?因为金庸小说充满了浓厚的中国文化气息,呈现了其中最雍容最美好的部分:儒的至大至刚,道的恬淡无为,佛的悲天悯人。那些侠骨柔

      情的英雄气概,重信然诺的君子风度,快意恩仇的人生境界,照亮了我们平庸琐碎的

      生活。许多人可能没有读过更多的中国文化经典,但从他的笔下获得了中国传统美德的熏染。一位知名学者认为,金庸的小说确实起到了一种普及中国文化的作用。

        但是金庸最初写小说提供报纸连载,一天写一段,几个月下来,中间难免多有脱疏,虽然在出单行本时已经大作修补,还是留下了一些硬伤。这里是金迷们收集的其中一些无法自圆其说之处,也许这是金大侠晚年重操刀大战旧作的原因?

        □重要笔误

        黄蓉比郭靖年龄大十岁?

        稍稍细读《射雕英雄传》,就会发现,书中提到的许多情节都可以说明,实际上黄蓉的年龄要比郭靖大三五岁。黄蓉是何时诞生的?她是在黑风双煞陈玄风和梅超风逃出桃花岛后不长时间里出生的。在第十回中,梅超风回忆,他和陈玄风偷了黄药师的半部《九阴真经》逃走,躲在深山中苦练半年,练功不成,他们又打听到黄药师将其余弟子挑断了脚筋,赶出了桃花岛,就偷偷溜回桃花岛,看见了黄师母的灵堂,还看见“一个一岁的小女孩”,这就是黄蓉。由此可知,黄蓉出生的时间和黑风双煞由桃花岛逃走,开始练《九阴真经》,以及黄药师将其余几个弟子赶出桃花岛等这几件事,都是先后在几个月内发生的。由此就可以推断黄蓉的年龄应较郭靖大好几岁。

        第一个场景:在第一回中,郭啸天和杨铁心到村外去打猎,目睹曲三杀死数名武官,二人大惊。郭啸天说:“我兄弟俩当真有眼无珠,跟你老兄在牛家村同住这么些年……”这当然是发生在郭靖出生之前的事。这样,事件的顺序是在黄蓉出生之后,曲三(即曲灵风)被赶出了桃花岛,到牛家村住了好几年,才被杨郭二人看破行藏,又过了几个月,郭啸天被杀、妻子被劫掠到北方,才生下郭靖。这样算来黄蓉至少比郭靖大四五岁。

        第二个场景:在第三回,郭靖六岁时,遇见了江南七怪,约定晚上在荒原见面。梅超风也正好来了,梅超风和江南七怪打了起来。梅超风中了柯镇恶的毒菱,毒性虽然已开始发作,但梅超风有很强的抗毒能力。书中讲到其原因时说:“她与丈夫二人修习‘九阴白骨爪’,十余年来均是不断地服食少量砒霜……”一般说来,十余年可能是指十二三年至十七八年,就少算些,算作12年,黑风双煞应该在12年前,即郭靖出生前6年开始练《九阴真经》中的功夫的。所以黄蓉应该比郭靖大6步。如果将“十余年”算得稍多点,黄蓉的年龄刚应比郭靖还要大得多。

        建议这样改:为了使矛盾消除,只能将上述事件的次序改一改,即应把上述的事件中最后三件事,即郭靖父遇害,母被劫,七怪与丘处机比武以及郭靖出生安排在前面。这就需要作如下改动:

        第一回中删去有关曲灵风的故事,否则,黄药师赶走几个弟子的事就要发生在郭靖出生之前了。虽然删去这些故事后,小说前后呼应差一些,但对情节的发展并无影响。

        第四回中讲到双煞抗毒能力强时,提到他们十余年连续服食少量砒霜。其中“十余年”可改为“近年来”,否则双煞练功远在郭靖出生之前就开始了。在此回中还需删去三次提到柯镇恶的眼睛是被双煞所伤的文字,只说柯的兄长是为双煞所害,否则七怪结义就得在双煞开始按《九阴真经》练功之前了。

        这样改了之后时间模糊了些,但有关时间的矛盾也就没有了。

        □破绽大全

        破绽——慕容复识字

        我想到一个不识字的人——慕容复。段誉刚在曼陀山庄遇到王语嫣,听她说她表哥不学汉字,因为他是鲜卑人可是偏偏鲜卑自己又没有文字。可是,段誉假扮慕容复解救丐帮的时候,看到壁上写有“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字,就问阿朱是不是慕容复写的,阿朱说“我家公子善写各家字体,我看不出来”。好一个大bug

        破绽——李秋水之母仪天下

        请大家回想一下,李秋水那时为了把童姥逼出来,使出“传音搜魂大法”“……

      一个时辰又一个时辰地说下去,一会儿回述从前师门同窗学艺时的情境,一会儿说无崖子对她如何刻骨铭心的相爱,随即破口大骂,将童姥说成是天下第一淫荡恶毒、泼辣无耻的贱女人……”“……突然之间,李秋水的声音变得温柔之极,说道:‘好师哥,你抱住我……再抱紧点,你亲我……’”而且“……这声音是阻不住的,这贱人以高深内力送出说话,咱们身处第三层冰窖之中,语音兀自传到,布片塞耳又有何用?”也就是说,李秋水因为不知道童姥到底躲在哪里,只知道在皇宫之中,所以一定会传音传得全皇宫都听得见。那么,不但童姥和虚竹听见了,皇宫中的侍卫、太监、宫女、厨子……不都也听见了吗?她不嫌丢脸啊?就算要学康熙杀人灭口,她把这些人全都杀了,一时哪里找人来代替?皇宫不用开饭了吗?就算她不在乎这些人听到没听到,难道皇帝、公主们都是聋子吗?李秋水身为皇太妃,自当母仪天下,让老公、儿子、女儿听到自己讲这种挑情淫荡的话,她这个皇太妃还做是不做?金伯伯未免太夸张了吧……

        破绽——吴劲草的手臂

        《倚天屠龙记》第二册,p.711灭绝师太长剑轻轻一颤,已将吴劲草的右臂斩了下来……第三册,p.918吴劲草左手抱著殷梨亭,一步一陷,正在十分吃力的上来。张无忌沿着沙壁抢了下去,一手抓住吴劲草右臂……嗯?吴劲草的手会再生?

        破绽——萧峰马拉松

        金庸笔下人人武功高强,萧峰更是其中佼佼者。然而在《天龙》第三卷中萧远山杀死白世镜后,萧峰在后追赶。“萧峰始终无法追上”,“两个时辰过去,两人已奔出一百余里,仍是这般的不即不离”。

        一百余里最多八九十公里;而两个时辰为四个小时——原来萧峰不过只有马拉松的水平而已!

        破绽——绝世神兵

        黄蓉把写满蝇头小楷的绢放入倚天屠龙的内腔里,怎么做到的?

        绢的燃点应为200~300℃,它肯定不是在熔铸时放入的。如果是铸好后放入,刀 剑

      体和把之间应该能看到空腔,这样才能放进去。如此说来,不用将刀剑互斫,只要将刀 剑 把砍掉,绢就漏出了。何必损那宝物呢。周芷若傻不傻!

        破绽——慕容搏不传武功

        慕容博在藏身之后仍以复国为第一要事。他还想挑起大理和少林之间的争斗,为了筹措经费,杀了柯百岁,很可能他还暗中帮助他儿子,就像黑衣人帮助萧峰一样。按武林人士看法,慕容复练好武功是最大的大事,但他为什么不将更高明的武功如“参合指”、“凌波微步”以及少林寺的武功秘笈传给慕容复呢?

        □自圆其说

        金庸问答录

        问:张翠山与殷素素在冰火岛上结婚且同居十年之久,为何只生了张无忌一个孩子?难道当时就有非常进步的避孕技术吗?虽说为了配合剧情,张无忌并不需要其他的兄弟姊妹,但总是有些不合理,可否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答:这个问题,如果很简单地来回答,就是殷素素她没有再生。至於为什么不生呢?生物学上常有的一种解释是,如果生长环境不好,动物自然会减少生育。例如天气太寒冷,白熊之类的动物也不能大量繁殖。一般来说,寒带地方的生物繁殖不易,热带地方的生物就可以繁殖得较多。殷素素所住的冰火岛,天气太寒冷,所以她的生育能力自然会受影响。

        问:小龙女在绝情谷底居住了十六年,为何用树皮制成的白衣,历经十六年风霜,依然是白衣?

        答:关于这个问题,在绝情谷底是没有灰尘的,所以小龙女本来穿的是白衣,十六年后,仍然就还是白衣。倘若小龙女的衣服破了,她拿些树皮、剥下纤维、补在破洞上面,再洗一洗,结果也还是白衣。不过,小龙女在谷底待了那么久,当杨过看见她时,她最好是全身衣服都有破洞,补也补不好了。但是,白衣还是白衣,不可能变成黑的、红的或黄的。

        问:在《倚天屠龙记》中,灭绝师太曾经说,屠龙刀和倚天剑是黄蓉用杨过送给郭襄的玄铁重剑熔解之后,再加上西方精金铸成的。屠龙刀里藏的是武穆遗书,那是希望后世取得武穆遗书者,可以用之破元;而倚天剑里面藏的是九阴真经,那是假设一旦运用武穆遗书破元之人,不能造福百姓时,另外一人能够用九阴真经的武功来取破元者的性命。但是,要取得武穆遗书或九阴真经,是必须以屠龙刀、倚天剑互砍,这样一来,两部宝典不就都落入同一个人手里,那么黄蓉的预设不就都不能成立了吗?

        答:这确实是一个漏洞,刀剑在互砍之后,两样宝典都会落在一个人的手里,届时要某一个人克制另一个人,真的就不可能了。这个问题,我还要想一想。如果各位有什么好的意见,也不妨提出来,使我能做修改。

        问:为什么小龙女从绝情谷一跳,就能直接落入谷底,而杨过必须跳二次,最后还得要抱着大石头才能沉到谷底?难道是小龙女比杨过重吗?

        答:这个问题恐怕是少了几句解释。因为潭底有暗流,暗流是不停地冲来冲去,起伏不定的。当杨过跳下去的时候,暗流可能是正好向上涌;而小龙女跳下去的时候,暗流则可能是正好向下沉。

        问:金庸先生,您在《天龙八部》第一册当中写到,少林七十二技除了在宋初的时候,曾有一位高僧身兼二十三门绝技之外,从来没有第二个人练到第二十门以上;但在《天龙八部》第四册中,您却又有“故老相传,上代高僧之中曾有人兼通一十三门绝技,号称‘十三绝’神僧”之语。请问这两个地方是不是有问题?

        答:我想这是一个矛盾,将来修改的时候,我会统一用十三门,来解决这个问题。

        □愚不可及

        梅庄的囚室需要锁吗?

        《笑傲江湖》中,囚禁任我行的梅庄囚室门上的锁是一种用四把钥匙才能打开的锁。在梅庄四友放令狐冲进入囚室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四个庄主各怀钥匙,要用四条钥匙分别开锁,铁门才能打开。”看来十分郑重。铁门又厚又重,看来是十分牢靠的。在第二十回令狐冲由此囚室中逃走前,曾将黑白子从窗口拉到囚室中来。这时,令狐冲“暗骂自己愚不可及,这洞有尺许见方,只要脑袋通得过,身子便也通得过,黑白子通的过,自己又何尝不能出去呢?”于是,令狐冲便把自己的衣服和黑白子的衣服调换,然后“从方孔中探头出去,两只手臂也伸到洞外,手掌在铁门上轻轻一推,身子射出,稳稳地站在地上。”好容易啊!后来任我行述说他如何逃脱时,也说是和令狐冲用的是同一法子,可能也是从这个孔钻出去的。这样说来,这个囚室的门根本就没有必要锁,也根本就关不住任我行。只要他从那个方孔中爬出来,以他的武功之强,有谁还能拦住他呢。

        令狐冲发现这个方孔能出去后,骂自己“愚不可及”。是谁愚不可及?是令狐冲,还是西湖地下囚室的设计者,还是要让读者相信这样的故事,是把读者想象得愚不可及

    <转载> 金庸女性高手榜

    金庸真是重男轻女,想凑够10人都不行

    1.小龙女:很多人忽略小龙女在重阳宫的表现,打得这么多高手没还手之力,用双手互拨打出的玉女素心剑感觉比东方不败还厉害.

    2.阿青:横扫2000铁甲兵,一剑(很久没看越女剑拉,忘拉她是用剑还是用竹棒)没刺中就让西施流下西子捧心的传说,整个金庸小说中有这样剑气没几个

    3.天山童佬:本来想把她放在第一的,但想想她都96岁拉,小龙女和阿青要能活到这个岁数不会比她差,她的武功看过天龙的都熟悉就不多说拉.

    4.李秋水:看她的对手就知道她有多强,那可是天山童姥啊

    5.林朝英:创出玉女心经,破尽全真武功,让天下第一的王重阳面如死灰的没几个,

    本来还想写几个都比较一下已经没高手拉,总不能凑数把那些二流的放上把,上面是一流高手下面是普通高手

    黄衫女子:本来想把她放在上面的,但她的对手太弱没说服力

    梅超风:使用九阴白骨爪最好的,弱点是内力差拉点

    黄蓉:真同情她,有这么好的天分,这么好的老子,这么好的师傅,这么好的老公武功竟然这么差,不知道是不是生拉孩子大伤元气一直没恢复.

    九难:书上写他的武功百尺翰头更进一步已经超过她师父,但感觉还不是鹿中的第一高手,但在金庸女性中还是挺高的

    归二娘:感觉她的武功和九难不分上下

    周芷若:她的九阴白骨爪要是在射,神时代的话根本就是垃圾,本来依天在我心中武功是挺高的,但小张竟然被这么垃圾的招打伤,使我不能把依天的武功和宋朝的比拉,但她真的打伤拉张无纪

    郭襄:这个真不好说,生在这样的家庭,又那么高的天分,一直到18岁都没有真才实料,我想如果不是在宋末元初高手都被她老子招去送死拉,她的峨嵋不知有没有出头之日,一个峨嵋派竟没有一个高手,一个少年杨萧就可以搞定,看来小妹妹不是学武的料

    任盈盈:看在这么年轻就会千里传音术把她算上把(在五岳大会中指挥桃谷六仙捣乱)

    殷素素:一个人灭拉整个龙门镖局够狠

     

    February 09

    凤凰的挽歌(转)

    以前只是从此人身上读出了“自私自利”  看了这篇文章后又让我读到了更多的悲哀……

    凤凰的挽歌
    --慕容复的人生悲剧

    凤凰的挽歌--慕容复

    风度翩翩,弱冠之年便在武林中声名鹊起,北乔峰南慕容是对他的赞叹,王语嫣为之心折,段誉因之自卑。慕容复无疑是个凤凰般的男人。但是这只骄傲的凤凰却始终未能寻觅到可以栖息理想的梧桐,终生在无奈中挣扎,在理想前彷徨,幸运和不幸在这个男人身上交杂缠绕,他终身都不得解脱。最后以癫狂收场,鲁迅说悲剧是把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那么慕容复的人生无疑便是一个悲剧。

    生在慕容家族就注定了慕容复悲剧的一生,作为这个业已没落确实不忘复国的家族唯一的希望,想必慕容自己也会有很多的酸楚,在这个几乎无法完成的使命面前,慕容复失去了一切,他只能不断的为那个如空中花园一般的复国理想而劳累奔波,在理想面前,一切七清六欲都必须得舍弃,慕容无疑是孤独的,邓百川,风波恶,包不同,公冶乾尽管对他很忠诚,但他们未必能真正理解这位公子,风度翩翩的外表之下掩藏着慕容复一课孤寂的心。父母和家臣的期许,一个民族的期望压在慕容那未必坚强的臂膀之上,理想的压力始终如一堵围墙一般,死死的封住了慕容出路,最后他在里面耗尽了才情和力气,而理想的破灭也吹响了这只凤凰的挽歌。

    一个只能依靠理想活着的人是痛苦的,在现实中慕容不断的意识到现实和理想的距离,年复一年的奋斗却总是换不到结果,慕容的凄然是可想而知。凤凰在失败未必便能涅磐,慕容博选择了放弃,大彻大悟,但那是以一份至深沉重的体验为代价的,然而慕容复却做不到这点,他没有那么深刻的生命体悟,自小根植于内心的复国之志驱使他在这条路上不断的走下去。王霸雄图,血海深痕,又有几人能如慕容博一般看的透呢。

    慕容复的人生承受了太多的责任和压力,和段誉相比慕容显然是不幸的。慕容自小便没有父爱,母亲的严厉未必能带给他多少温暖,一生中也没有真心的朋友,很多人责怪慕容不该愧对王语嫣的深情,然而在复国的理想面前。即便是使命都可以舍弃,何况是男女私情呢,漂泊四海,奔波一生的慕容复始终没能感受过幸福,或许只有当他癫狂之后,在一片万岁声中,他才能真正感受到幸福和满足,而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未免太大了。反观段誉,备受父母和伯父的疼爱,可以忤逆父辈的意志而去做自己所喜欢的事,在段誉身上。我始终位能看到责任在何处,作为一国之储君,家族之希望。段誉断然是没有任何理由为了自己的快乐而活着,我始终不喜欢段誉的原因也在于此,抛开了责任,任何的追求便会流与荒诞。段誉以一种极其顺畅的体验完成了生命的流程,而慕容则在坎坷中饱尝世间的艰辛,如果说年轻的段誉是以出世的方式生活,那慕容便选择了最为入世的方式来完成生命。在压力和责任之下压抑着自我个体的光彩。获得的只是一个暗淡的人生。

    记得年少时读孟子,印象最深的便是一句话: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 慕容虽历尽挫折,却始终不悔其志,亦令人敬佩。我无意为慕容辩护什么。诚然,用天下人的鲜血来实现一个家族的梦想不是多么高尚的事,但是我们无法去苛责慕容复,他自身也是这个梦想的受害者。或者换言之,如果没有这个理想的牵绊,慕容可以获得一个更加自然和幸福的人生。但这些终究只是我虚幻的期望,慕容复所背负的过于沉重。以至于整个人生在这份沉重的压抑下失去了光彩。慕容复是坚强的,一次又一次的挫折并未将他击到,我们看到他一次又一次的愤然前行,而慕容又是脆弱的,家族的重担之下的他也许从来不曾怀疑过这个梦想本身,也许即便他困惑过,迷茫过,却终究没有勇气去卸下沉重的包袱,最终在家族期望构筑的围墙之下暗淡了生命。凋零了人生。

    慕容复所留恋的已经逝去,戴着纸冠,享受着这份虚幻的荣耀和满足。一只凤凰以这种极端残忍的方式离我们远去,或许还能留下一两片华美的羽毛,上面流着生命的血和泪。


    朱雀桥,野草花,夕阳西下,凤凰声声碎,
    王孙落魄,美人泪,后世书生醉。

    今夜,我大概醉了只为慕容,为那只骄傲的凤凰 

    January 25

    商道

    经好友推荐看了《商道》,虽说是韩国人写的,但其中引经据典,可以说是一本专为中国人写的书。 面市一个月即登畅销书榜,它讲述了一个小店员成为富甲天下的“天下第一商”的传奇故事。主人公林尚沃终生敛财无数,却千金散尽,复归农事,悟“商道”而成佛,达到了“商佛”的境界。

     

    此刻倒有些庆幸去年夏天一起摆地摊时,娟没有把这本书给卖掉,否则我哪有看的机会看阿……

    (呵呵……娟看到了可别生气哈)

     

    以下摘录两段与君分享

    <关于 官商“勾结”>

    所谓商业就是追求利润,权力就是追求力量。商业要得到力量,就必须保证给权力以利益,这就叫利权。商业与权力结合在一起还会产生商权。我们生活在一个“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的世界里,……

    <关于 “财上平如水,人中直似衡”的解释>

    财物和水一样,水只是随地势高低而流淌,流水不腐,如果想拥有它把它固定,水就失去了生命力,就成了死水一潭。所以水只有这样流动着而不能拥有,财物也是这样,财物原本没有属于你,属于我之别,就如水没有归属一样。我所拥有的财物只不过是暂时停留在这里,但人却总想把原来没有归属的财物据为己有。如果想把流水用手握住,也只能暂时将水握在手中,水终究会从手中流失,复成空拳。人也一样,人生来无贵贱、贫富、美丑和高低之分。一个人无论如何高贵,也只不过是在短暂的人世间借助于高贵的名誉,穿着绸缎衣服罢了,脱去绸缎衣服即与平凡的人没有什么两样。所以,人,无论是谁都应像秤一样正直。无论对多么高贵的人,秤都会不多不少地称出他的重量。